保定市签发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

发布时间:2024-04-26

保定市,作为河北省的重要城市,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河湖库的管理保护工作。2024年4月23日,保定市委书记党晓龙和市长闫继红联合签发了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旨在进一步加强河湖库的管理保护,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该命令强调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的重要性。保定市将紧紧围绕“山水保定”的目标,持续深化河道、水库管理保护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建设更高质量、更有韧性、更有活力的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撑。

命令中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要对大中小型水库、骨干行洪排沥河道、山区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将严厉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如光电、风电设施的非法建设,以及违法占用河道等行为。这些措施旨在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河湖库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为了持续改善河湖和水库的管理,命令还要求完善河湖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确保管理范围的衔接和连贯。此外,命令还强调了严格落实河湖库日常巡护责任,加强监控预警,以及依法依规处置“四乱”问题。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最后,命令要求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形成有效的清理整治工作合力。各级总河湖长要对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定期协调调度,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清理整治任务落实落地。这一要求将有助于确保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和持续改进。

保定市通过签发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展现了其对于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这一命令的出台将有助于提升河湖库的管理水平,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让我们期待保定市在河湖库管理保护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