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全面启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

发布时间:2024-03-28

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即将迈入电子时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最新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取代传统的纸质版证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完成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省安管系统)的功能调整和完善,并实现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对接。这意味着,电子证照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赋码,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

使用单位可以在省安管系统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业务,并取得相应的电子证书。在全面启用电子证照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安全监督、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中,将认可由各市、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

电子证照的启用,将便于项目建设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线查阅、下载电子证书,并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进行扫码验证。这将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带来极大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推动力度,依托省安管系统加强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同时,要按照“谁制发、谁校核”原则,切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信息的校核、纠错。

此外,通知还明确,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后,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或登记标志。对已取得纸质证书且有换发需求的,需按新办使用登记证书申领电子证照,原纸质证书由使用单位留存备查。

电子证照的推行,将有助于提高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服务办理效能,提升工作效率。在使用单位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可通过省安管系统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

综上所述,河北省全面启用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将带来诸多好处,包括提高工作效率、便捷性以及环保等方面。相信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一举措将得到顺利推行。


附件:河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