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实施方案》(保政函〔2018〕38号)《保定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市建〔2018〕292号)文件要求和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完成并通过了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通过验收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 2019年度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联系人:欧琳 电话:0312-5956725 传真: 0312-5955871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2019年度莲池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节能改造 面积(㎡) | 申报 单位名称 | 所在县 (市、区) | 备注 |
1 | 办公楼 | 公共建筑 | 16355.5 | 河北金融学院 | 莲池区 | |
2 | 图书馆 | 公共建筑 | 13441 | 河北金融学院 | 莲池区 | |
3 | 文体活动中心 | 公共建筑 | 5548.2 | 河北金融学院 | 莲池区 | |
4 | 实训楼 | 公共建筑 | 12522.41 | 河北金融学院 | 莲池区 | |
5 | 研究生公寓 | 公共建筑 | 16469.39 | 河北金融学院 | 莲池区 | |
6 | 第一田径场 | 公共建筑 | 6443 | 河北金融学院 | 莲池区 | |
合计 | 70779.5 |
(此件公开发布) |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