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将棚户区改造工作列入民生工程,持续强力推进。计划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低于12万套,建成不低于8万套,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2023年全省棚改预计总投资560亿元,资金来源以市场化社会投资为主,财政资金为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坚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合理确定年度棚改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市、区)、具体项目、地块。依法加快土地手续办理,对棚改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落实土地税费支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并确保足额落实到项目。新开工项目提前办理前期手续,力争早开工、早见效,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实行销号式管理,早日建成交付。
坚持高标准建设棚改安置房,合理布局,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品质。严格质量监管,以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为核心,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精品工程。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与棚改安置住房相衔接。符合要求的棚改安置房工程项目,在做到“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基础上,积极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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