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水平,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正式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计5章38条,内容涵盖了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并明确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以及联合监管机制的重要性,为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了有效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和减少架空线网密集的现象,办法强调了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城市运行生命线的作用,它能够集中敷设水、电、气、通信等多种市政管线。此外,根据办法要求,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确保市政、住建等部门之间职责分明,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在管廊建设程序方面,办法要求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建设质量。同时,办法明确了管廊运营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了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管廊正常运行。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要求入廊管线单位支付使用费用,推动管廊市场化运营。
为确保管廊安全运行,办法贯彻“安全第一”原则,设定了安全保护区和控制区,要求设置明显标志。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管理水平,也为市民创造了更加安全、便捷、宜居的生活环境。
随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范化、智能化,为市民打造更加安全、便捷、宜居的城市环境。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让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此报道内容源自《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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