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建立常态预警与动态核查机制

发布时间:2025-03-10

为了响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即《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此政策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高效、透明的企业资质监管体系,以实现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根据该通知,河北省将依托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政策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嵌入系统,对企业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与资质标准进行比对。若如果系统检测到企业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则会在其相应资质项后标注“资质预警”,并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对外公布这些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省住建厅官方网站查询到相关企业的预警信息。

针对那些被标记了“资质预警”的企业,它们需要按照相应资质标准进行整改。一旦整改完成并达到标准,系统将在次日取消“资质预警”标注。同时,若企业对标注存在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未能及时整改且在两个月后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企业,将被标记为“资质异常”,纳入更为严格的动态核查机制中。

同时,河北省将对负责审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产、人员、设备等情况进行动态核查,每年不少于一次。核查范围包括重点核查企业和一般核查企业,对重点核查企业的核查比例为100%。对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将标注“资质异常”。企业应及时整改,完成整改后可申请复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

此外,对被标注“资质异常”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实施重点监管。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在标注期间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预警”“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对于在建项目,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关注承接项目的企业资质情况,发现企业相应资质被标注的,应及时提醒企业整改或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详细内容可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厅发规范性文件”栏目查看《关于建立资质常态预警和动态核查机制加强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的通知》。

此次政策的推出,体现了河北省致力于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决心,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通过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管,不仅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还能有效防止行业内的不良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此报道内容源自《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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