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自 律 制 度

发布时间:2021-02-06

保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一、总则

目的:为规范和约束工程造价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良好的行业发展。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自律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评估等相关业务的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

三、自律条款

职业道德:加强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认真履行咨询合同约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

竞争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损害同行名誉和利益。不得夸大企业资质等级、人员及注册资金,不得超越资质证书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人才管理:尊重人才,以人为本。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聘用工程造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尊重员工择业权,依法维护工程造价人员合法权益。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自律制度的企业和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撤销资质等。

五、其他

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为行业自律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政府监督,规范行业行为,培养完善的工程造价市场。

 

 

                     保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