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自 律 制 度
一、总则
目的:为规范和约束工程造价行业的市场秩序,促进良好的行业发展。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自律制度适用于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评估等相关业务的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
三、自律条款
职业道德:加强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念,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认真履行咨询合同约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
竞争行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损害同行名誉和利益。不得夸大企业资质等级、人员及注册资金,不得超越资质证书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人才管理:尊重人才,以人为本。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聘用工程造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尊重员工择业权,依法维护工程造价人员合法权益。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自律制度的企业和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撤销资质等。
五、其他
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为行业自律提供法律支持。加强政府监督,规范行业行为,培养完善的工程造价市场。
保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