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水利修复工程圆满收官:87个水毁项目重塑水利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4-07-11

河北省保定市在历经去年“23·7”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后,遭受了一系列水利设施损坏,包括水库、堤防和灌区等。面对这一挑战,保定市积极响应中央和地方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将高质量推进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恢复受损的水利基础设施。

据统计,保定市共规划了128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总投资额高达357.77亿元,其中已下达国债资金251.48亿元。在这128个项目中,87个属于水毁修复项目,总投资38.21亿元,国债资金投入达30.51亿元。截至6月28日,所有项目均已开工,尤其是87个水毁项目的修复任务已全面完成,标志着保定市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为了加速项目进度,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国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的水利修复工作。同时,市水利局组建了“一办十三组”的专业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了项目从策划到建设再到质量监管的各个环节都能高效运作。

此外,针对87个水毁项目,采取了“每日统计报告、每周调度通报”的工作机制,确保建设“黄金期”被充分利用,项目得以并联推进、昼夜施工,保证了修复任务的高效、高质量完成。

在项目审批方面,保定市采取了“模块化”管理策略,将各项审批手续细化为独立模块,每个模块都有专人跟进,有效压缩了审批时间,推动了项目快速落地。对于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更是实行了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项目进展顺利。

为保障工程质量,保定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常态化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核查,强化了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水利局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暗访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以及现场安全员加强巡查力度,对任何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保定市不仅成功修复了受洪水破坏的水利设施,还提升了全市的水利安全水平,为未来抵御自然灾害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这一成就不仅是保定市灾后重建工作的胜利,也是对国家水利建设方针的有力实践。

此报道内容源自《保定晚报》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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