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强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4-03-05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节后开复工阶段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现场管控到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要扎实做好开复工准备,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进场安全教育。只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才能开复工,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应坚决停止施工。

此外,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检查,并做好设备的调试和自检。同时,严格现场动火审批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加强其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

在开复工期间,各地要强化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省厅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检查覆盖有开复工项目的市。对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负责人未到岗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对不按要求如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或经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严重降低的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希望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体从业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