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法治住建”根基 赋能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2-04

“2023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圆满完成全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年度目标任务,推动住建行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厅本级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实现零败诉。”2024年1月3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绿峰在2023年度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上,就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述职报告。

过去的一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聚焦中央和自治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中心工作,“三聚力”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聚力“法治住建”   强化依法行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修订颁布施行;指导设区市出台《贺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保障行业行稳致远。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我区房地产政策40余项,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全年房开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总量排在全国中游、西部地区上游,全区房地产增加值占全区GDP6.9%,高出全国平均值1.05个百分点,排名全国第5、西部地区第1位。

坚持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持续巩固深化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修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987项,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警示约谈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信访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从源头化解涉房维稳风险隐患,全区保交楼项目交付率高于国家要求12.47个百分点,2023年获评全区信访工作“人民满意窗口”。

坚持把普法作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治理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根治欠薪“雷霆行动”、送法进工地、普法微课堂等形式,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聚力“数字住建”   优化营商环境

一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推进“数字住建”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数字住建”全面提速发力。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资质实现智能审批系统相继上线,办理时间压缩70%以上;16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区通办,2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并联审批率、数据准确率等重要指标综合排名全国第11、西部第2位。公积金办理实现全链通办,事项办理时间大幅缩减。我厅获评全区“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先进集体”和政务服务“优秀窗口单位”。

扶持广西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2023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新增2项特级资质和420项一级资质,为历年增幅最大;助力本土企业“走出去”,推行“助建贷”“建设贷”政策,有效改善企业资金流动难题。 

聚力“关键小事”   深化依法治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作为住建行业“头等大事”,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在农危房改造、垃圾分类、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的合理诉求,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竣工率等4项重点指标均排在全国第1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位列西部地区第1位,进入全国第一档;大力推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成效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报推广;自建房全部隐患完成整治销号,数量列全国第2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进度排在全国第一方阵,全区住建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良法善治,民之所望、政之所向。2024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持续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补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添砖加瓦。(黄诗谊/文)